最近友人推薦日本作家柳美里的書《JR上野站公園口》(JR上野駅公園口),中文版是今年(2023)翻譯,日文版則是2017年即出版。
在看這本書之前,先研究一下這名作者,發現台灣已經有學者(政大黃錦容老師)對她做過研究,而柳美里的《在石頭上游泳的魚》(石に泳ぐ魚)因為內容涉及侵害事件原型主角的隱私,而遭到法院裁定必須修訂後再出版,這起事件也在出版界鬧得沸沸揚揚,關於虛構的言論自由的界線也引發許多討論。以下是我從一個已經進不去、但Google庫存頁面仍然可以存取的網站中的日文翻成中文:
柳美里的出道作品《在石頭上游泳的魚》,故事中身為第二主角的模特兒、患有臉疾的女性友人,對於無故成為小說裡的模特兒,認為自身的隱私及名譽受到損害而提起訴訟。原告主張,應事先向模特兒取得同意,或徹底討論之後再書寫。另一方面,柳主張小說絕對是虛構的,書中角色和現實人物不同。第一、二審都判決柳敗訴。雖然柳美里跟新潮社都正在上訴,但在本年(指2003年)放棄最高裁判的上訴,一、二審判決柳美里敗訴確定。在二審中並認定「命令禁止出版一事,並未違反憲法保障之著作自由」。此事件是戰後第一次禁止小說出版。柳美里跟新潮社在接受判決後,出版小說的改訂版。
雖然不知道事件主角是誰,但含沙射影寫一些事情,跟現在的「我夢到」之類的文章,頗有雷同之處。也許寫作固然有其自由,但若原告能提出證據指出文章內容就是指自己,並且有足夠的隱喻、暗示而很容易引導讀者聯想,作者也很難規避法律責任,否則大家只要在文章開頭加一些框架式詞語,或自主定義文章不是「事實」,難道就可以口出誑言了嗎?(不過該事件詳細內容還是要看法律判決文才知道來龍去脈⋯⋯這裡只是告知事件的起因跟結果而已)
即使柳美里經過此事件,她仍是難得的作家,我有找到一篇Cheers雜誌一篇2002年的文章,寫得很詳細:顛躓在現實與虛構間的作家—柳美里。
柳美里最為知名的就是得過芥川獎一事,至於是哪一本書呢?是在1997年獲得芥川(あくたがわ)獎的《家族電影》(家族シネマ)。而前文提過的《JR上野站公園口》也在2020年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的翻譯文學獎(根據維基百科)。
我還發現柳美里曾經在2008年時拜訪過北韓,還寫了一本書:《平壤的暑假:我所見的「北朝鮮」》(暫譯)(ピョンヤンの夏休み――わたしが見た「北朝鮮」),但似乎沒有中文版。在Amazon上的評價有4星,算滿高的。
以上是我對柳美里這位作家的初步認識,章蓓蕾很早就將她譯介入中文,我卻現在才認識,真是腹笥甚窘,好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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